近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森林案件,对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刑事立案,并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何某,江华岭东某林区乡镇农民。2024年底,何某在未经过集体和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携带油锯窜至大窝路面山场,将山场内的天然阔叶林(俗称“杂木”)砍伐占为己有,准备用于种植香菇。经江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何某砍伐天然阔叶林面积为2.7亩、砍伐林木蓄积为14.4立方米、材积为7.2立方米。何某的行为已涉嫌盗伐林木犯罪,等待他的将是国家法律的惩处。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万生 邓康睿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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