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码市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当地企业纾困解忧,彰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原告某商行系被告某购物广场的供应商,自2024年1月2日开始向某购物广场供应货物,但某购物广场一直未向某商行支付货款。某商行经多次催收,某购物广场仍不予支付,某商行无奈,故将其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详细情况后认真分析案情,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于货款与货物数量不符,存在争议。承办法官抓住矛盾焦点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以合作共赢、诚信经营等为切入点,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对货款数目进行核对并结算。在核对清楚货款数目后,某购物广场立即将货款支付给了某商行,使得这起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地解决。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曾韦娟 蒋征南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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