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江华公安局桥头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路边发现了一只猫头鹰,无法飞行疑似受伤。
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在路边草丛找到了这只受伤的猫头鹰,通过观察发现小猫头鹰腿部有伤口,于是民警将受伤的猫头鹰放在纸箱中暂时安置。 带回派出所后,民警投喂了食物和水,帮助其恢复体力,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目前,受伤的猫头鹰已经安全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救治。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子仪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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