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在“守护潇湘2024•夏季攻势”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石斛案,涉案当事人周某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日前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4年6月,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野外采挖疑似兰花、石斛的野生植物。经查,家住江华岭东片某乡镇的周某在2023年10月至12月分别在本乡镇数个不同的行政村山场上采挖生长于野外的疑似兰花4株、疑似石斛1株。
经江华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鉴定:周某从野外采挖的野生植物种类、名称分别为兰科石斛属重唇石斛,株数1株;兰科兰属植物,株数4株。其所采挖的野生植物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当中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级别二级。周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等待的是国家法律的惩处。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郑万生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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