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靠你们人社部门经两年时间,尽心尽力帮我维权,终于拿到了永州市某工程公司付给我的18万余元工伤赔偿款”。在收到工伤赔偿款后,杨某于2023年11月9日向江华人社局送来锦旗,激动地说。
杨某2022年4月17日在工地地下室工作时,不幸掉进电梯井受伤。杨某在手术住院52天后,于2022年6月21日向江华人社局提出其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提交的材料,经过调查核实后,予以认定为工伤。然而,用人单位却以与杨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先后提起2次行政诉讼,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赔偿18.57万元给杨某本人。
截止今年10月,江华共有39577人参加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费955.86万元,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092万元。今后,江华人社局将继续加强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带来的权益。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盘顺江 王步炬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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