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华县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加快乡村建设行动的关键之举,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深化了群众自治实践,提升了乡村善治水平,推动了乡村建设更上台阶。
建立多元议事“小平台”,畅通有效治理“大循环”
以“五联系五到户”活动为载体,实践探索推出“乡村振兴月例会”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变“一言堂”为“百家鸣”。搭建“党委主导、政府主责、部门主帮、乡村主抓、群众主体”的议事平台,充分保障农民群众在乡村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农房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中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让群众在参与中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家园情怀,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主力军。
改“走形式”为“见真章”。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到“乡村振兴月例会”议事的重要内容,大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小到垃圾桶的摆放,都交由群众集体商议并科学定夺,建立了“村民事、村民议、村民定”民主决策机制。会后第一时间将议定事项在村活动中心和村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共议事4112件,已办结3815件,办结率92.8%。
促“一旁看”为“一起干”。将“村规民约”设置、“清洁户”评选、“红黑榜”公示、“积分制”奖励等活动放到“乡村振兴月例会”来议一议、晒一晒、评一评,充分激发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主体作用,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2021年,健全完善了319个村(社区)村规民约,评选出3791户“5+X”“星级文明户”。
打好环境整治“组合拳”,绘就美丽乡村“一张图”
以“一拆二改三归”为手段,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民俗民风、尊重新发展理念、尊重农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出重拳“拆”。“一拆”即拆除旱厕、危旧房、残垣断壁等有碍观瞻的“空心房”。按照“拆除应拆除的、保留应保留的、修缮应修缮的”原则,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处置农村违建房、空心房、老旧房、特色房等。共拆除旱厕、危旧空心房、乱搭乱建建筑18744栋,保留村民需存放生产资料的老旧房2100余间,修缮具有民族特色的旧民居1700余间。
出稳拳“改”。“二改”即改造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巷道。实施改水改厕治污一体化,构建城乡全覆盖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结合,开展沟塘清淤疏浚,全面清理农村黑臭水体,净化村庄环境。全县共改造卫生厕所104211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2%,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16座。改造农村巷道950公里、201.7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户户通”。
出新拳“归”。“三归”即畜禽养殖归圈、柴火杂物归堆、菜园菜地归片。通过“三归”,鸡鸭不再满地跑、柴火不再到处堆、菜地不再随便种,农村群众生活环境从“将就”变得“讲究”,“美丽乡村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逐渐成为共识。
强化要素保障“硬内核”,提升长治长效“软实力”
以“长治长效”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思路、抓好重点、打造亮点,持续深入推进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强化组织保障。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议》,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任期目标及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和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强化机制保障。以“五联系五到户”为抓手,建立群众参与主动化、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清运有偿化、卫生评比制度化的“四化”机制。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负责当地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管考核,对辖区所有的村实行一月一考核一通报,一季一兑现一奖惩。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打破政府“大包大揽”、群众“等靠要”的思想,建立“一约四制”长效保洁机制,即村规民约、“庭院三包”制度、公共区域保洁制度、文明户卫生户评比制度和卫生缴费制度,让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管,形成了“每天早起十分钟,房前屋后扫一通”的行动自觉。
强化资金保障。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一亿元以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卫生保洁经费实行财政专项奖补和群众自筹投入相结合,县财政按农村人口3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奖补,群众自筹投入按不少于10元/人/年的标准筹集,配齐保洁员1058名。形成县级统筹、乡村为主、全民参与、群众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格局。
来源:人民网
作者:段贵建
编辑: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