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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编辑:何文件 2022-08-12 08:50:47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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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要“立足一个抓手,突出两条主线,建设五个瑶都”的工作部署以来,“乡村振兴月例会”作为“五联系五到户”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从部分乡镇试点到全面推开,在强化基层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提高干部群众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对全县“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开展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工作成效

(一)“乡村振兴月例会”制度趋于完善。我县自去年开始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乡村振兴民主议事月例会”,将乡村振兴与“村务监督月例会”有效结合起来,从“试行”到在全县319个村“全面推开”,很多具体工作都是边行边试,逐步推进。从“六议”到“七议”,从成立“月例会”工作推进指导组的“一室七组”到明确各组的工作要点、会议的流程图和议程图、每月下发的工作提示,以及陆续出台的督查、考核、评比制度;尤其今年3月,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月例会的称呼正式统一为“乡村振兴月例会”,各项流程、方法进一步明确,制度趋于进一步完善。

(二)“乡村振兴月例会”助力乡村振兴实效得到彰显。自“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启动以来,月例会各项工作在全县各乡镇、村有力有序地推进,在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五个督查小组每月对各乡镇村月例会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已下发督查通报5期。通过督查发现,一些乡镇、村扎扎实实开展“乡村振兴月例会”,将防返贫监测、产业发展、环境治理、乡风文明等“七议”作为民主议事的常态化内容,做到齐商量、共决议、凝共识,推动了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在全县的“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中还涌现出一批体察民情、发现民意、纾解民困的“民情小故事”,在全县树立了鲜明导向,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乡村振兴月例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我县“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经验在各级媒体宣传推介,在全市会议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3月上旬,市委办、市改革办、市乡村振兴局多次到我县调研;我县在全市乡村振兴月例会推进会会议上作典型发言;4月19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改革办主任刘玲军到我县调研,市委改革办将我县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经验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推荐到省委,省委常委、张迎春副省长、省委朱国贤副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重视不够,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部门、乡镇对推行乡村振兴月例会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从思想根源上就不够重视,疲于应付。主要表现在:1.群众宣传发动不够。有的乡镇或村不请群众代表参会或少请群众代表参会。2.联村领导干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乡镇对联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以及村支两委干部没有进行指导培训,相关干部对于“月例会”怎么开、具体如何组织、要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心里都不清楚,都是千篇一律的按照“参考模板”开会,没有对辖区各村月例会开展情况进行分类,没有因村而异。3.资料台账不完善。有的村根本没有图片资料可以佐证“月例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实效,甚至个别村一张会议照片用了几个月。4.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有的村至今仍是六议版面,议事会成员、议题台账、落实情况等没有及时公示;有的村级财务、卫生评比、惠民资金发放和惠农项目推进情况公开滞后,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解调处情况,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等公示少。5.对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乡镇对督查组反馈的未分类指导、资料台账不完善、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反复出现。

(二)业务指导不够,导致会议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1.指导组及下设的7个工作小组业务指导不够。除督查小组每个月进行督查外,其他各工作小组实际指导月例会的参与度不高,由于缺乏指导,少数村从会前收集议题到会中讨论表决,都在走过场,开不出实效。有的村只是简单的由村组干部提出议题,没有通过微信群、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没有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成员广泛收集议题的作用;甚至有的干部怕搜集了议题难于解决,为便于走过场,故意筛选一些不痛不痒的议题,没有起到发现民意、纾解民困的作用。2.“会中”讨论走形式或敷衍了事。有的村没有广泛邀请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参会,特别是没有邀请提出议题的群众参加会议,用“行政会”代替“月例会”;有的村议题局限于卫生“十佳”“十差”评比、财务收支公开等方面,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讨论较少;有的村议题讨论简单化,干部拍板多、群众发声少;有的村收集了议题,觉得有困难,就没有拿上会议讨论,没有做到“下有反映,下有回应”。3.“会后”议定事项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参会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对所议定事项特别是有一些难度的落实只体现在表面上,特别是一些民本民生问题,觉得村级没有财力或实力解决,就不上会、不上报或不跟踪办理,对后续情况不管不问,对不能解决的议题没有做好解释工作,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参会积极性不高。

(三)问题联动办理机制未用好,月例会实效有待提升。按照月例会问题联动办理机制,所收集并上会议定议题,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到乡镇,乡镇对村级反馈本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按照问题办理机制要求,及时梳理分类上报到县级有关部门,并逐级回复。然而,截至目前,“五联系五到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未收到一个经乡村振兴月例会上报上来的问题。

(四)县级层面督查尺度不一,督促指导有待进一步完善。县级层面有五个督查组,各督查组对《乡村振兴月例会督查工作考核细则》的理解不一样,评判标准不一样,督查深度也不一样,导致督查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不统一,打分标准也不统一,出现了“几把尺子各量各的”现象。主要问题体现在:1.督查责任不明确。个别督查组工作人员有“老好人”思想,督查工作有避重就轻现象;2.由于督查汇总时的反映各村的实际情况有偏差,在打分排名时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作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市委已明确乡村振兴月例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实绩实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各乡镇、各村要克服通常观念、厌倦心理、应付态度,真正把月例会扎实开好,开出实效。乡镇党委要相应出台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乡镇督查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的责任,结合“五联系五到户”工作,严格对标对表每月工作提示和工作要求,在村与村之间每月进行评比排位和督查通报,要确保开会能促进工作,开出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一是强化培训。县指导组办公室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班,由各指导组对乡镇分管领导、示范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要分级培训,组织对本乡镇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工作队及村干部进行培训,明确他们每个角色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要让他们知道月例会到底要怎么开,如何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指导。各指导小组将每个月需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罗列要点报指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以工作提示统一下发,各乡镇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三)进一步优化督查方式。建议整合“月例会”推进工作五个督查小组,成立一个专门的督查组,常态化对全县16个乡镇“乡村振兴月例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把尺子量到底”。各乡镇纪委必须严格要求,强化乡镇本级督查,确保会议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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