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颖剑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2003年,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义务献血的先进事迹报道,从此开始了自己的义务献血生涯。18年来,他连续累计无偿献血40余次,总量达16000毫升,曾被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停靠在县城沱江镇中心城区的这台移动爱心献血车是颜颖剑每年的固定献血场所,今年3月30日,他在这里献了400毫升血液。按照义务献血的规范来说,捐献全血的间隔期应该要6个月,但颜颖剑却总是会打破这样的常规。2012年9月,市民赵女士在江华县人民医院生产时遭遇产后大出血,当时血库告急,得知消息后的颜颖剑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献了400毫升血液,而这距离他上一次捐献400毫升全血间隔只有1个多月。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颜颖剑:我觉得很欣慰,因为我的付出和努力,能够给她带来了健康和生命。
颜颖剑姐姐 颜艳君:我认为这个献血是一种善良和爱心,我们作为家人也是非常支持他的,就是我们担心他不按科学(规范)来献血。
如今,赵女士的女儿健康成长,已经在上小学3年级,对于这件事,赵女士一家一直对颜颖剑充满了感激。
赵女士:当时的时候我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之后才听说了这件事情,真的非常感谢他,因为还听说不久前他刚献了一次血,相当于当时是冒着很大的危险在救我。
颜颖剑坚持无偿献血的行为也在感染着周边的人,他所在的法院常年参与义务献血的志愿者已经有十多名,法警赵玉梅就是其中之一,从2008年开始义务献血,到现在献血总量已经超过了8000毫升,还获得了永州市的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县人民法院法警 赵玉梅:我能够坚持下来,大部分还是受他的影响。
不少人对义务献血存在误区,认为会影响身体健康,但是颜颖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义务献血对身体没有任何不利影响,并且也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开展。在法院执行局工作21年,颜颖剑经手的执行案件超过千起,都能很好地执行到位,让各方满意。义务献血这件事已经成了颜颖剑每年的习惯,他每天都会坚持健身,希望自己的血液质量能够让自己一直献下去,2019年,他在中华骨髓库注册成为一名骨髓捐献志愿者。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颜颖剑:希望我的献血献到我不能献为止,希望我的行为能够带动周边更多人参与到志愿献血中来。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 辉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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