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县人民法院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的协助下,成功拘传被执行人2名、扣押机动车1辆,顺利执结了两起下落不明的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张某与邓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6年3月,向原告李某夫妻二人借款15万元,偿还7万余元后便不再还款。同年7月,张某与李某签订项目合同协议,李某出资5万元,由张某出具欠条一张。后因工程停工,李某多次要求张某归还出资款未果,于是李某将张某夫妻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夫妻分别偿还李某夫妻案款7.15万元和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夫妻二人近年来一直生活在东莞市桥头镇,名下有一辆机动车可供执行,于是立即联系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请求桥头法庭协助进行寻人及扣车。与此同时,四名执行干警即刻从江华出发,奔波500多公里到达桥头镇,在桥头法庭干警的积极协助下,成功将2名被执行人拘传至桥头法庭,并将其车辆进行扣押。
眼看着拒不执行判决就要承担被拘留甚至被追究拒执罪的不利后果,张某夫妻不敢再抵赖,当场付清了5万元,并对剩余的7.15万元做出还款计划,承诺按期付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这两起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行动精神,不仅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彰显了两地法院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诗杨 毛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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