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来还钱的,你们把我从黑名单里删除吧……”7月13日,县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一见到法官就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李某和涂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7月11日李某向涂某借款人民币3万余元,并写下借条,约定第二天下午还清。到了还款期限后涂某多次催促李某还钱,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涂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李某和涂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诺还款时间,但李某却言而无信,迟迟不愿履行义务。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布告粘贴等方式予以曝光。李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得知自己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感觉自己颜面扫地,十分羞愧,于是便主动到法院偿还案款。
据悉,县人民法院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线上线下合力宣传,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蒋征南 黄诗杨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