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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陈爱军 编辑:redcloud 2014-06-09 16:58:50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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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表明,问题发生、发展的轨迹,往往是由小到大逐渐演变的。为严把防范关口,减少违规违纪和腐败的发生几率、降低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概率,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自2013年以来,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关注度”、“风险度”高的实际,探索开展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工作,有效消减了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江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基本做法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19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13人;股室队所中心29个。该局从2012年开始探索尝试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过廉政警示或提醒教育。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江华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2014年2月,人事调整履新后,又对14人进行了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确定廉政警示提醒定位和情形范围。廉政警示提醒与以往的诫勉谈话等有所区别,廉政警示提醒适用情形共9类:一是在领导干部履新升迁、出国、就医、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子女入学或中秋、春节等重要节点时,使用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措施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敦促其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防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二是群众对某位干部或某种现象普遍有议论或微词的,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使其引起注意,避免臆测问题演变成事实;三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但没有明确具体问题的,本着打“预防针”的原则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使其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促使问题逐渐淡出;四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采取及时提醒、事前防范措施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使其防止问题发生,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五是党员干部有轻微问题但不构成违纪的,运用严肃批评、矫枉过正手段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促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六是单位或个人存有一些共性问题的,宜采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措施,与单位上级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逼其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七是对权力集中,工程、资金密集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施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措施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使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八是对群众意见较多、满意度较低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采取督促整改、完善提高措施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使其深挖根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认真整改;九是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情况。廉政警示提醒主要是事前或问题发生初期的谈话,目的是警示和提醒。通过廉政警示提醒,达到“不让疑似问题发生,不让苗头发展,把问题消灭在未发生前或者萌芽状态中”。
    2.廉政警示提醒工作流程和程序。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主要以局纪检组为主,具体工作的程序和步骤为:一是局纪检组带领监察室、政工室按照分工收集信息线索,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谈话谈心、日常工作、网络舆情中积极捕捉和掌握苗头信息。二是每月进行信息通报分析,从中筛选出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对象。三是相关负责领导根据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对象基本情况给出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意见或建议,并确定主谈人。一般情况下,股室队所长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或委托其他局领导进行,股室队所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局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四是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前,主谈人熟悉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对象的情况,提前设计好谈话主题和内容。五是由监察室召集主谈人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对象,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谈话。谈话后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对象签署《廉政承诺》。六是监察室对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效果进行跟踪,并将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结果向局纪检组长报告。
    3.注重廉政警示提醒方法,体现组织关怀。坚持“刚柔并济”,在纪律教育上体现刚性要求,在教育方法上体现柔性关怀。一是以诚相待。规定廉政警示提醒教育要做到“四不”,即谈话内容不做记录、不要求廉政警示对象写检查、不要求廉政警示对象签字、不入廉政警示对象档案。二是善意提醒。以正面激励、鼓舞为主,减少谈话对象的抵触情绪。三是晓以利害。谈话时明确指出廉政警示对象在思想上、行为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指出其任由问题发展可能引发的后果和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并进行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解读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的提醒,促使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针对“病根”提出切实可行的纠正方案。
    二、开展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意义
    1. 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是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有效手段。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抓早抓小,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无数事例也证明: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及时提醒、适时纠正,是防微杜渐、防范错误变成事实的有效手段。
    2. 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是关口前移、防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腐败案件一旦形成,就会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就算查处也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最主动的办法就是不让问题发生,或者一旦发生问题就及早遏制住不使其发展,把功夫下到问题尚未发生或者刚刚发生之时,而不是被动地查处、事后去挽回影响。
    3. 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是组织关爱干部,帮助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就党员干部本身来讲,受到查处时,不少人都表示,如果当初组织给自己提个醒,也许就不会越陷越深,犯这么大的错误。从组织和上级领导角度看,在对党员干部教育中,如果发现有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及时进行提醒、教育、批评,能防止其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从纪检监察机关角度讲,其全部职能实际是做人的工作,“不教而诛”既不符合职能要求,也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
    三、开展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初步效果
    1.及时提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广开信息收集渠道,对“带菌”干部及时“消毒杀菌”,使许多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在萌芽状态得以解决。如通过对一国土资源所长谈话,及时化解了其思想疙瘩,防止了其走向极端行为的发生。
    2.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向大问题演变。针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状况,重点围绕作风懒散、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纠正问题,有效扭转了不正之风。
    3.及时施治,解决了一些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逐个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如针对谈话中发现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搭建监管平台,发现和纠正问题资金68.5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认识“跑偏”。有的党员干部觉得是廉洁干部不用提醒,是腐败分子廉政警示提醒也不起作用,搞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意义不大;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是“软” 措施,拖一拖,放一放,对全局影响不大。二是主谈单一。少数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对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缺乏统筹安排,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单兵作战、唱“独角戏”,没有真正形成“一盘棋”的格局。三是把握失准。“教育在先、预防在前”问题把握不准确。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只限于群众有反映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而不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四是界限不清。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与其他谈话形式存在区别,既不能以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代替其他谈话,更不能以谈代查、以谈代惩,要注意防止因廉政警示提醒教育造成重要案件线索流失。  
    2.对策建议
    1.要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廉政警示提醒教育融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审核把关、亲自实施廉政警示提醒;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指导。
    2.要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组织实施者,必须强化监督责任,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推进廉政警示提醒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 要突出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个性化。廉政警示提醒教育是事前监督的重要方式,与以往传统的廉政教育形式不同,应更加注重个性化。因此,必须坚持因时制宜、因人施教、分类施治,并触及问题本质,增强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切实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4. 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要从活动的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网络平台、征求意见等各个环节中发现廉政警示提醒教育的信息线索;另一方面,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对“带菌”和“免疫力”较低的党员干部“洗洗澡”、“治治病”、打打“预防针”,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提醒教育作用,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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