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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华瑶族自治县“回乡创业 在乡就业”2013年春风行动企业用工招聘会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编辑:redcloud 2013-02-21 11:51:34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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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社区)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就业工作,满足县内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为务工人员搭建就业平台,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3年2月22日和2月27日,举办“回乡创业,在乡就业”2013年春风行动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城乡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涔天河库区移民、农村贫困低保户人员、失地农民、高校毕业生、各用工单位。
二、服务内容
免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宣传就业和职业培训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为用工单位免费提供招聘展台(统一制作招聘简单),展示单位形象,发布最新用工信息,协助单位招聘所需员工,满足单位用工需求。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岗前技能培训、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及社保咨询等服务。
三、招聘会时间地点
2月22日上午9时—下午4时县城民族体育馆前,2月27日上午9:30—下午3:30白芒营镇集市。
四、注意事项
1.各乡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社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在本辖区范围大力开展宣传,特别是涔天河库区移民乡镇要组织有意愿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2.各用工单位务必于2013年2月19日前将《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登记表》填好,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送达或传真到县就业服务中心(传真电话:0746—2323618);同时将招工简章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经审核批准用人单位方可参加招聘活动,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费提供展位。招聘会期间用人单位自制的用工宣传资料,须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方可在现场发放、陈列,招聘活动期间各单位食宿费用自理。
3.达成就业意向人员和用人单位应主动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点登记用工情况,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杜绝非法职业中介活动。
附:《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联系电话:0746—2327266   2327649
电子邮箱:jhldzj@163.com  
联 系 人:龙德运 许宏程
 
201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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