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网-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罗海波)积极化解每一起执行积案,灵活运用每一项法律举措,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这是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孜孜以求的执行方针和目标。近年来,江华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司法理念,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执行大会战,在化解“执行难”上走出了一条攻坚克难新路子。
“法律一手托着天平,一手提着利剑”,审判是天平,那么执行就是利剑。一起案件的办理成效不仅在于公正高效的审理,更在于当事人胜诉权益的维护,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江华法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王臣波强调,“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执行,两手都要硬,这是我们坚持不懈的工作思路。”
每一个案件能否得到兑现执行,取决于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执行举措的合理适用,江华法院打出的“组合拳”是:以执行和解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注重方式方法,向当事人详细分析案情,宣讲执行程序、方式、方法及采取相应措施的法律依据,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钉子户”、“赖账户”,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划拔、追究刑事责任等各种强制措施。“三年来,我院共采取强制措施870人次,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执行和解率大幅上升达6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分管执行工作领导邓志平列出这样一组数据。
在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江华法院注重讲究执行艺术,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又兼顾到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因一时资金困难暂时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在得到申请人理解的前提下,试行“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使被执行人一边发展经济,一边还债,取得双赢的效果。如在执行某水电有限公司工程款案件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该公司累计拖欠申请人湖南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0万余元,而其现有资产尚不足偿还,但该公司拥有稳定的发电慈息收入。为此,执行人员一方面积极鼓励被执行人继续经营,另一方面召集申请人开会,促成了双方达成按月提存资金的和解协议,仅一年时间双方就结清了全部债务。
执行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2010年,江华县委、县人大专门听取了民事执行开展情况的汇报,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决定》。同时,该院建立了由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执行联络员网络。执行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县委领导、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大监督、政府参与、乡镇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2009年以来,江华法院共执结案件1705件,执行标的额1.29亿元,执结率达94.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执行局获评“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罗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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