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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2-03-07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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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函〔20123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华国有林场,江华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1]139号)《永州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永州市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的通知》(永血函[2011]3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医疗临床用血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全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月姣任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徐积贵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唐祖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智林县卫生局局长胡生凯任副组长,县妇联主席蒋玉芬、团县委副书记谢娟娟、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桂芳、县民政局副局长魏家松、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彭安文、县教育局副局长徐安文、县卫生局副局长谭有恒、县红十字会代理秘书长伍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伍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红十字会联系电话2329958),负责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宣传、组织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血液疾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类自我保健康复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要确定专人专抓无偿献血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献血任务。县里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县电视台、《江华工作》和政府网站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知识讲座等,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动员和鼓励18-55周岁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在全县范围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献血有益健康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各单位从自有事业经费中,对本单位无偿献血者每次给予200元的营养补贴;各乡镇、村、社区对本辖区无偿献血者每次给予200元的营养补助,经费从整合民政、财政资金中的事业费列支。  

(三)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学生(高中)、现役军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红十字志愿者要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头无偿献血。城管、交警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合理安排街头采血车停放,全力支持街头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完成市政府分配我县无偿献血、医疗临床用血任务。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红十字会要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各医疗单位要规范输血管理,以合理利用为本,确保不因输血引发安全责任事故。

三、明确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

无偿献血工作总体目标是要确保全县医疗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2012年我县无偿献血总任务442900毫升,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50份。根据市血站统一安排,我县无偿献血的实施时间主要分四次进行,第一批(次)为19日至10日(星期一二)第二批(次)为223日至24日(星期四、五)第三批(次)81415日(星期二、三)第四批(次)126日至7日(星期四、五)。无偿献血采血集中点设在县政府大门侧面(新华酒店门前),由市中心血站派专业队伍现场采血。届时,各单位、各献血者要做好献血前准备工作,配合市中心血站完成无偿献血任务(以上采血时间如有变动,以县红十字会临时通知为准)。

附: 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一二年一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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