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演员简章
剧团基本情况
江华民族歌舞剧团成立于1959年7月,1963年经国家文化部注册确定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定编45人。2011年,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进一步明确剧团的性质为事业化管理的国有文艺院团(文政法文[2011]22号)。五十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几代人的辛勤耕耘、艰苦创业、自编自演、送戏下乡,剧团共创作数百件作品,演出7000多场次,培养和走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作家和艺术家,如叶蔚林、邹启炎、王一冰、甘美英、周多德等。剧团多次进京演出,有的得到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许多作品先后荣获国家、省、市级大奖。近十年来,剧团先后参加了全国计生调演、湖南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第四届中国艺术节、沈阳国际秧歌节、北京国际风筝节、南宁、银川、广州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深圳博览会、中央电视台的“民歌盛典”等演出,有的节目还参加了国家组织的出访活动,如出访芬兰、土耳其等国的演出。2003年12月创作排练的大型瑶族舞蹈诗《盘王之女》荣获湖南省首届艺术节综合金奖和8个单项奖,并于2006年荣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这是我市目前为止被湖南省重点推荐申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唯一的一部大型舞蹈作品。
为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打造优秀民族文化品牌,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剧团招聘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舞蹈演员。(女5人、男2人)
二、招聘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庄。
4、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5、具备所需的身高要求。
6、年龄在22周岁以下。
7、具有一定的音乐、舞蹈等表演基础。
(二)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起
2、报名地点:江华民族歌舞剧团
四、考试内容
1、自选舞蹈一个,时间4分钟内。
2、即兴表演,模仿。
3、基本功。
五、待遇
考试合格剧团直接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择优签定用工合同,正式聘用。单位给予解决两险一金。
1、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签定正式合同的月工资1500元。(演出补助除外)
2、单位提供住宿。
报名联系电话:13789233341 赵先生
13789237115 蒋先生
07462324354 蒋女士
2012年2月1日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