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芒营法庭综合楼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江发改投资【2011】1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芒营法庭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芒营法庭大院内
2.3 规模:建筑面积为895平方米,层数地上3层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投资额约为12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
2.7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中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工程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13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02月20日~2012年03月13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公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03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三网上同时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46-2317712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萌渚路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13974688678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